步履匆匆,奮力拾級而上。
平凡之路,甘冒風雨前行。
近日,由騰訊出品的作品《平凡之路》即將上演~
這部有著獨特題材的作品自然引發了不少人的關注!
然而,《平凡之路》的海報卻引來了爭議,有網友看得出,這個海報是直接截圖粘貼過來的。
隨后,該海報的制作方表示,已經獲得了該圖片版權方的授權。
雖然如此,但這樣取巧的方式,不少網友依然不買賬,甚至還有網友質疑該圖片的版權方“視覺中國”是否真的有該照片的版權,還是像“國旗素材事件”那樣李代桃僵。
如今,版權問題層出不窮!大部分的爭議都是自己是作品莫名其妙地被人拿去的“借鑒”或是直接的使用。
那么,盡早申請自己作品的版權保護,成為各位創作者燃眉之急。
那么,版權登記時,作品發表時間寫的越早越好嗎?
問題解答
作者的署名權、修改權、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,固然是越早越好!
然而,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、著作權由法人或者費法人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,其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創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;
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,本法不再保護。
由此可見,越早去申請版權保護,同樣有著些許的隱患在里面。
不管早申請是否有所顧慮,但作品版權還是需要保護的,盡管如今業界對版權越來越重視,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也越來越完善,但依然有不少人想要去“鉆空子”
對此,為自己的作品申請版權保護依舊是刻不容緩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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